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以及《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17年3-5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实施范围
㈠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机器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与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实验创新项目。
2.机器人创新训练项目。2016年底已经和指导教师确定研究方向,已经开展初期工作,但还未予正式立项的机器人项目。
3.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的训练项目。
4.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学科竞赛、创业训练项目等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㈡实施范围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校2014、2015级本专科生及本科生教育阶段的2013级七年制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也可参与。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有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创业实践基本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开展、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实施、撰写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创业学基础课程学习经历。
2.申请人必须以团队(3-4人,最多不超过5人)形式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申报。
3.每个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必须完成在研项目,方可再次申报。
4.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5.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6.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时间可适当延长至毕业以后。
7.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每个项目配指导教师1名,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机器人创新训练项目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5项。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双导师(一名专业技术指导教师,一名企业运营指导教师,学校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运营指导教师)。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安排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申请人进行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并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4,a4纸正反面打印),填好后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5月15日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有序推荐。
3.5月18日前,学院将《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以及《项目汇总表》(附件5),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南区鼎新楼a区3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dongyu@jlu.edu.cn。
4.5月下旬,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
各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要认真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广泛开展自主学习、自主实践与自主创新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项目论证、创造实验条件、配备指导教师、立项申报与初审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广泛高效地开展,提升大学生的创新能力。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机器人”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3.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4.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5.项目汇总表(如有机器人项目,将其与普通创新训练项目分开)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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