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于: 2007-03-21 00:00 点击:1052
关于200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发〔2003〕74号,2006年4月28日修订)和学校工作安排,今年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将于三月份开始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考试选拔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对这项工作学校实施总体监控和分段指导,各学院应积极地接收转专业学生,并有计划地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适度扩大接收学生的专业范围。
(二)坚持执行“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原则,切实保证有特长的优秀学生转到新专业以更大地发挥学生的潜能。
(三)学生只能选择一个转入学院的两个转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跨学院选择两个转入专业。
对于报名转出人数较多的学院,要按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并提前告知报名学生,避免矛盾。
(四)跨大类学科转专业的学生,应转入新专业的2007级就读。非跨大类学科转专业的学生可以转入新专业的同一年级就读,但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年级应修课程。
二、报名条件与名额
(一)报名条件
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2006年通过高考统一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报名。
(二)转出与接收名额
转出学生最多人数控制在学院2006年招生总数的5%以内,各专业转出学生最多人数控制在专业2006年招生总数的10%以内。
接收学生人数控制在本专业2006年招生人数的5%以内。
三、选拔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两科,外语120分,综合180分,总分300分。
外语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综合卷按学科大类命题,由各学院提出两至三科建议
考试科目;综合考试命题应注重考察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
(二)考试成绩评定结束后,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接收名额的120%从高分到低分向接收学院提出建议人选。
(三)接收学院组织相关学科教授专家组,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提出推荐意见。学院按照接收名额和教授专家组推荐意见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学校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布。
(五)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四、日程安排
(一)3月23日前各学院确定本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专业、接收条件和建议考试科目。填报《拟接收转专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二)3月29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学院接收人数、专业、接收条件、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各学院向本院学生传达《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本次选拔工作安排等有关事宜。
(三)4月4日前学生报名。学生上交所在学院:《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二份、转专业报名费150元/人。
各学院依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4月6日前学院统一上报《审批表》、学生报名汇总情况及转专业报名费。
(五)4月12日各学院统一领取准考证。
(六)4月14日学校组织转专业考试。学生各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将在学生准考证上注明,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七)4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和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拟接收学院领取学生名单及《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八)4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教授专家组面试,确定拟录取人选。面试前将时间、地点提前两天上报教务处教务科。上报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
为保证本年度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遵照以上日程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5168962、85166415。
附件:拟接收转专业情况登记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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