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表于: 2006-10-17 00:00 点击:1287
关于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根据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相关安排,我院现办理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10月17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贷款申请表。18日早上8:30之前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并进行登记。
另请各班班长收集整理好新申请贷款同学的如下材料,并于10月20日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田仲金老师处:
a: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A4纸、一件一印、一式二份,未满18周岁的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b: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c:本人贷款申请(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