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研究生院 日期: 2006-6-6 14:40:23)
研青发[2006] 29号
广大在校研究生,研究生校友:
为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富有人文气息的校园文化景观,抒发广大研究生对母
校的热爱和眷恋之情,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团委面向广大在校研究生同学、研究生校友开
展 “我为母校献爱心”――“研究生林”自愿捐赠认领活动。
为此,研究生院团委已于2006年5月22日发出倡议(倡议书见附件一),号召广大研究
生同学、研究生校友奉献自己的爱心,支持校园建设,积极参与到“研究生林”的活动
中来。经过园林规划、设计招标、拟定方案等准备工作,“研究生林”捐赠认领活动现
在正式启动,该林带位于吉林大学南区东门至行政楼的中轴广场内,“研究生林”第一
期捐赠认领活动时间为2006年6月6日—2006年6月16日。有关详细情况请见 “吉林大学
‘研究生林’捐赠认领活动方案”,相关事宜可咨询“吉大之光”网(http://yjs.jlu
.edu.cn)“研究生林活动”专区。
望广大研究生同学、研究生校友积极参加。
共青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
吉林大学“研究生林”捐赠认领活动方案
一、“研究生林”活动介绍
吉林大学“研究生林”以“ 我为母校献爱心”和“塑造吉大精神”为主题,力求为
同学营造富有文化气息的校园环境,抒发广大研究生对母校的热爱和眷恋之情。
“研究生林”位于吉林大学南区东门至行政楼的中轴广场内,现有树木10余种、1
000余棵。林内近期将建立石牌、认领标牌、捐赠名录(石刻或金属刻)等标志性实物。
“研究生林”的认领工作主要分为四期,今后还将对“研究生林”进行扩大和扩充
建设,并将在“研究生林”内部建立人文景观、铺设小路、摆放椅凳等。
“研究生林”活动由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团委发起,得到了学校后勤处的大力支持,
进行了各项准备工作,后勤处还将完成林区内树木的维护工作。“研究生林”的捐赠认
领对象包括以下人员(单位):
1.即将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研究生校友。
3.其他年级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团学组织、研究生社团等。
二、捐赠认领办法及捐款方式
在校研究生及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友可以自愿采取捐款或捐树的方式为母校献一份爱
心,捐款数额、捐树数额不限。
(一)具体捐款认领办法:
1.认领者需向研究生院团委负责部门提出认领申请(可通过当面或电话或E-MAIL的
方式提出)。研究生院团委对于其认领资格进行审查。
2.认领者交纳认领费用,与学校后勤处校园管理科和研究生院团委签订三方协议。
3.研究生院团委统一带领认领者实地认领树木并安放纪念牌。
(二)捐款方式
1.现金捐赠: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单位: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团委
捐赠地点:吉林大学南区文苑九舍三楼(研究生院团委办公室)
捐赠时间:6月6日---6月16日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联系电话:5168991
2.银行转账:
名 称: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向阳分理处
帐 户:22001380100052509666
备 注:请注明“研究生林认领捐赠汇款”
(三)涉及到认领树木工作中的认领顺序
1.以捐资数额的高低为基准确定认领顺序。
2.同等条件下优先应届毕业研究生和研究生校友。
3.同等条件下优先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和优秀研究生校友。
4.鼓励研究生团体(研究生团学组织、研究生社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组织)认
领。
另外,如果认领者不能亲自来校选树,可委托其代理人来校选树挂牌;如果认领者
没有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个人权利,则由研究生团委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代其选树
挂牌。
三、鸣谢办法
(一)捐款金额在60元以下的同学或校友,将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林”捐赠名录上
记录捐赠者信息(姓名、年级、捐款金额等)和捐赠感言,今后将在“研究生林”内以实
物形式将捐赠名录展出(例如雕刻在石头上或制作成铜书等)。
(二)捐赠金额在60元以上的同学或校友,除享受条款1的待遇外,还可以认领“研
究生林”内的树木(具体认领价格参见附件二)。
(三)由研究生院团委统一制作“研究生林”纪念牌悬挂(或矗立)在认领者所认领
的树上(或树旁)。纪念牌使用“研究生林”统一规格。纪念牌上可以刻有认领者的基本
信息(姓名、年级学院)、认领者为该树的命名和认领者寄语。认领者可以放弃使用纪念
牌,也可以自己制作同等规格和材质的纪念牌,但均不返还已收取的纪念牌费用。
四、“研究生林”活动管理办法
(一)为保障“研究生林”活动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研究生林”领导小组和活
动办公室。该组织机构负责“研究生林”的活动宣传、捐款募集、“研究生林”扩建、
认领费用的使用等工作(“研究生林”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参看附件三)。
(二)办公室将根据与后勤处和吉林大学教育基金签署的协议,依照《吉林大学“
研究生林”活动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对“研究生林”活动所获得的捐款资金进行分配
使用,“研究生林”活动财务情况将定期在“吉大之光”网站上公布,同时,将遵守学
校其他相关财务制度。
五、其他
(一)如果发生树木死亡的情况,由活动主办方与后勤处协调补种同等品种的树木
,其间所发生费用,不再向认领树木的研究生收取。
(二)有关权利义务事宜届时依据认领树木的研究生(单位)与活动主办方研究生
院团委、学校后勤管理科三方共同签订的《“研生林”捐赠认领协议》执行。
(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详情请咨询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林”活动办公室
或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吉大之光”网站(http://yjs.jlu.edu.cn)“研究生林”活动
专题查询。
联系电话:5168991
电子邮件:yantuanshi@126.com
附件1:倡议书
附件2:树木认领金额细目
附件3: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共青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