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含04级未答辩)硕士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导师反映,目前仍有部分同学未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维护我院学术声誉,经院领导研究决定:3月30日前未向导师提交论文或论文质量太差者,导师有权决定取消其答辩资格。请同学们高度重视,参加答辩名单以4月1日公布的为准,取消答辩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1、安琪打字社提供的《论文格式》
2、《关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经 济 学 院
2007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