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生公寓用电管理,遏制和杜绝违章用电行为,经学校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共同研究起草《吉林大学学生违章用电处罚办法(暂行)》,报请校领导同意,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附件:吉林大学学生违章用电处罚办法(暂行) 保卫处 学生处 研究生管理处 后勤处 后勤集团 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