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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2018年生育保险护理、围产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0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2018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待遇标准的通知》,我校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子女在2018年出生并落户后,男职工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4200元),女职工可领取围产补贴(300元),具体领取办法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个人提供材料如下:

1、结婚证原件(提供其中一本结婚证即可)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只复印新生儿落户所在页一份)。

如果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或在读生)领取生育补贴,还需提供女方失业证明(或学生证);如果夫妻都是本校在职、参保职工,共用一套原件,复印件各准备一套。

(三)每周二持上述材料,到鼎新楼C区三楼教师政务行政服务中心14号窗口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四)由医保服务人员登录吉林省医保局网站,逐一进行网上申报。医保局网上审批后,按批次通过微信通知前去医保局审核原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将生育补贴转账给学校财务处账户,由财务处将生育补发放到申报人的工资卡中。

二、办理时间:201893日—201915日。

三、办理要求

(一)填报信息及所报送表格和纸质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真实、准确、有效。

(二)参保人员各种证件、有关材料及填报表格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前到发证机关开具有效证明。

(三)生育补贴须在有效时限内领取(领取时限: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次年110日前),医保局规定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待遇,历年漏领不再受理。

联系人: 史莉蓉 赵鑫

   联系电话: 鼎新楼 85167129(周二)上午8点——11

下午1点——3

校医院85168789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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