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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查人才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填报人才科研经费使用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点击数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学校人才科研经费的执行进度、执行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学校领导指示和财务相关要求,以及做好2019年度预算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清查人才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填报人才科研经费规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人才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1.人员范围

2018年及此前人才工作办公室建卡拨付的人才科研经费,截至填表时间,人才科研经费仍未执行完毕的经费负责人。

2.工作安排

1)相关人员如实填写《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情况清查表》(附件1),报送所在中层单位。

2)中层单位汇总后填写《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情况清查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3.相关要求

1)不得漏报和虚报,一经查出,学校将做出相应处理,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经费负责人自行承担。

2)未执行完的经费额度,应在2019年与新申请的预算额度统筹使用,原则上2019年底前应全部执行完毕。

二、填报人才科研经费使用规划

(一)人员范围

1.人才引进政策按相应人才层次明确科研配套经费额度标准的,目前尚未申请或仍有剩余的引进人才。

2.人才引进政策明确给予科研配套经费,在聘任合同和岗位协议中确定具体额度,目前尚未申请或仍有剩余的引进人才。

3.依据国家项目或相关政策学校给予配套人才科研经费,尚未申请或仍有剩余的其他团队或人才。

(二)工作安排

1.相关人员填写《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规划表》,上报所在中层单位。

2.中层单位对相关人员经费规划进行论证,预计增量人才经费需求情况,填报《吉林大学中层单位人才科研经费规划汇总表》。

3.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中层单位经费规划进行审核。

4.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全校经费规划情况,统计2019年度相关经费规划情况,确定为“一上”预算额度,呈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学校。

后续相关工作,根据《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使用规划、年度预算申请及拨付执行流程》(附件5)统筹推进。

   (三)相关要求

1.首次申请人员,2019年度经费规划额度,不能超过总额度的60%

2.各中层单位,特别是一流学科建设单位,要统筹本单位相关建设经费和学校直接配套的人才科研经费,对本单位申请人员的人才科研经费使用规划,特别是2019年度规划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和认真审查,原则上避免重复或集中支持。

   三、其他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181121日(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到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607);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jwsong@jlu.edu.cn

联系人:宋吉武  阎岩     85166067


附件:

1.《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情况清查表》

2.《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情况清查汇总表》

3.《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规划表》

4.《吉林大学中层单位人才科研经费规划汇总表》

5.《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使用规划、年度预算申请及拨付执行流程》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