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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点击数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精神,按照《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22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现对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推免办法、名额分配、创新人才推免资格、拟推免学生名单等重要事项。成员如下:

长:王利锋

副组长:刘

成 员:王国强 崔 田 张宗弢 李宝永 张国兴

       代 磊 钟 新 丁洪浩 郝彦辉  

       王 倩 (教师代表)   占贺深(学生代表)

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5167687,电子邮箱:chenduo@jlu.edu.cn。

2.各学院按照学校《实施办法》要求,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3.学校监察处负责监督推免工作政策执行情况,推免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5167449,电子邮箱:jjw@jlu.edu.cn。

二、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9年推免生总名额数,学校按推免生类型(“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创新人才”推荐等)进行统一分配。各类名额专项专用,在各项名额中如有因学生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余名额时,学院需将空余名额返还学校,若有挪用情况,下一年度按比例扣除名额。学校将返还名额用于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另外申请,经审批后划拨给相应学院使用。各学院2019年推免生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常规推荐”名额按照各学院实际情况测算,同时,针对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双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及部属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试验班及校内教学改革试验班等,采取适当倾斜政策。

3.在学校组织开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本硕博推免)遴选工作中,初步确定了438名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其名额涵盖在此次分配给各学院的总名额中,所占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各学院要根据《实施办法》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条件,对以上学生的推荐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确认,最终确定人选。

4.学校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免生遴选工作,遴选有发明专利、高水平作品、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某一方面确有突出专长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学校为“创新人才”推免生单独划拨47个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学部。 “创新人才”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由学校另行发布。

5.学校为“高水平艺术团”推免生单独划拨5个名额;为“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单独划拨8个名额;为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并已退役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单独划拨10个名额;教育部为“研究生支教团”另行下达12个名额;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另行下达8个名额(东北师范大学7个名额,华东师范大学1个名额);为“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另行下达8个名额(国防科技大学8个名额),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掌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条件

1.推免生遴选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同等条件下,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者优先。

2.参加“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人才”推免生必须符合《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推荐条件要求,其中“常规推荐”推免生人选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3;“创新人才”推免生人选的遴选条件及办法必须符合学校“创新人才”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相关要求。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学校决定对于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并已退役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吉林大学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役复学推免生优惠政策》(2016年)组织推荐,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推荐。

4.“高水平艺术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推荐条件由校团委另行发布;“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的推荐条件由学校相关部门另行发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的推荐条件与学校整体要求一致。

四、工作安排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将于即日启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日程表》,请各学院按进度做好相应工作安排。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和《实施办法》要求,组织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开展考核,学院按推荐名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面试人选,并通过面试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3.各学院按推荐名额确定本单位推免生最终名单并报送学校。学院推免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教务处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由吉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向教育部备案。

4.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注册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我校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5.9月22日,推免服务系统将开通已审核通过的推荐生注册及网上支付功能,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6.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五、有关要求

1.根据本通知和《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各学院须制定学院2019年推免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且不得与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冲突。方案及细则须报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要将本单位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学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在推免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以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为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体现管理权限下移的原则,学校不组织统一的推荐考核工作,由学院或学部组织实施。

4.学校鼓励学生在不同学科间流动,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学院要在各自推免生名额内划拨出适当的指标,用于本院学生跨学科推荐。学院要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申请跨学科推荐,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学生正当的跨学科申请。

5.为严肃对学生的诚信要求,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

6.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日程安排,组织被推荐学生认真填写“推免生数据”。各学院教学秘书须详细阅读附件4《2019年推免生名单数据库表结构》,其中有关学生的身份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上信息一致,成绩信息务必填写正确,学院代码、专业代码等请登录招生办主页(网址:http://zsb.jlu.edu.cn)查询。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

2.《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22号)

3.《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日程表》

5.《2019年推免生名单数据库表结构》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