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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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际互派交流学生参与学年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9-27 20:15  点击:

各年级:

2017-2018学年,我院部分本科生参与了学校组织的校际互派交流项目,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对校内有校际互派交流学生学院的评选规则调研,并参考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7-2018学年校际互派交流学生参与学年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要求如下:

1.2017-2018学年两个学期所修课程至多少于我院规定的评奖评优课程数1门,或达到我院规定的评奖评优课程总学分95%以上。且在外校学习期间的类似我校“校公共选修课”、“体育课”等类型的课程不记入本次评奖评优。

2.列入本次奖学金评定的科目,后续年度不能再重复计算。

3.未提交交流期间成绩单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本次评奖评优资格。

4.以上规则,仅适用于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此后,如学校未出台全校统一的关于校际互派交流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我院将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制定专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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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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