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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9-10-09 14:30  点击: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下达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金的参评人员须是我校2019年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含大一新生)。在评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年度我校国家助学金分配标准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各学院要按照学工部下达的指标评审,原则上不得拆分。

2.申报学生要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并追回本年度助学款(若已发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请填写附件的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其他说明

联 系 人:各年级辅导员

联系电话:8516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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