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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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3-15 00:00  点击:

校教字[2016]7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以及《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16年5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实施范围

    ㈠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与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实验创新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的训练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学科竞赛、创业训练项目等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㈡实施范围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2013、2014级本专科生及本科生教育阶段的2012级七年制学生。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有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创业实践基本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开展、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实施、撰写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创业学基础课程学习经历。

    2.申请人必须以团队(3-4人,最多不超过5人)形式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申报。

    3.每个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必须完成在研项目,方可再次申报。

    4.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5.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6.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

    7.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1至2名,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双导师(一名专业技术指导教师,一名企业运营指导教师,学校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运营指导教师)。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安排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申请人进行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并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3,A4纸正反面打印),填好后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5月15日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国家级候选项目和校级候选项目。

    3.5月18日前,学院将国家级候选项目的《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以及《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南区行政楼3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dongyu@jlu.edu.cn。

    4.5月下旬,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

    各学院“创新创业计划工作组”,要认真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广泛开展自主学习、自主实践与自主创新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项目论证、创造实验条件、配备指导教师、立项申报与初审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大学生的创新能力。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项目汇总表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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