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开展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对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荣誉等级
1、院优秀毕业生为院级荣誉
2、学院颁发院优秀毕业生证书
二、参评基本条件(必备)
1、我院在籍的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奉献精神,社会公德意识强;热爱班集体,团结同学;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活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4、参加评选的本科毕业生必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未有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行为。
三、具体条件(申请同学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曾被评为院级或院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其他荣誉;
3、获得国家奖学金;
4、在学校、学院各项活动中有较为突出的表现和成绩。
四、其他条件
在符合上述评选条件情况下,院校两级学生干部优先。
五、具体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院优秀毕业生采取班评选、学院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班级评选由班级学生事务评议小组组织开展。
2、班级评选名额部分由各班级按照本班人数的10%(四舍五入)组织评选,班级推荐人选如不符合评选条件,取消后不再重新补充,宁缺毋滥;
3、拟申请院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在3月14日上午12点前向班级学生事务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4、请各班级在3月14日下午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评选结果及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汇总表需要班级负责人签字确认)
说明:学院在院优秀毕业生中选拔校优秀毕业生。
联系人:田老师,电话:8516600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