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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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示吉林大学“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三期)学业核查环节入围名单的通知
张磊 发表于: 2015-03-16 10:21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三期成员招募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14〕260号)及《关于公示吉林大学“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三期)实践考察环节入围名单的通知》(校学字〔2014〕267号)等文件要求,吉林大学“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三期(以下简称思源三期)寒假实践活动于1月16日正式启动,并于3月5日顺利结束。 经统计,指定邮箱共收到合规邮件363份,经学工部思源计划负责人、思源三期相关带队教师认真筛查,拟确认哲学社会学院陆兵哲等228名同学的学业核查环节入围资格,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学院、报名学生下载附件查询相关结果。

    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三期成员招募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14〕267号)中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所列学习成绩的要求:“成绩优异,能良好的分配个人时间,充分保障在思源计划中的参与度与完成度。申请人原则上秋季学期成绩为年级前1/3(因报名截止时大一新生还没有秋季学期成绩,故本项要求将与新学期初递交的寒假项目完成情况一起做为第二轮考核的重要标准),但如学院认定有特殊人才需要推荐,则申请人需写出有说服力的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

    因此,进入学业核查环节的同学,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学习成绩单一份(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所在专业(年级)成绩排名表一份(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并在入围学生名字前以“√”标注);

    3、如秋季学期成绩不在年级前1/3,则需通过学院特殊人才认定环节,递交有说服力的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一份,并由带班辅导员与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共同签字,字数不得低于800字;

    4、涉及特殊人才认定环节的学院,请在认定过程中将这部分学生进行排序(成绩合格部分学生无需排序),带队教师将根据学院排序情况认定下一环节该学院学生入围资格。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将本学院所有入围学生上述材料汇总统一于2015年3月19日16:00前上交至指定地点: 中心校区及和平校区,交至田家炳B座209室; 南湖校区及新民校区,交至南岭校区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交通馆301室)。 如有疑问或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或思源三期相关带队教师取得联系。          

                                       联系人: 李卿功 韩丹翱

                                       电 话:85094054;8516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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