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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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0级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学工办 发表于: 2012-08-17 20:04  点击:
学工办 发表于: 2012-08-17 20:04  点击:88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有效地展12级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现进行辅导员助理的选拔工作。

一、辅导员助理的重要意义

     在我院学生中活跃着一大批优秀学生干部,他们有很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学生教育、实施《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更好地开管理和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深受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目前,在新生人数众多,生师比严重失调的客观环境下,辅导员助理是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补充力量。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是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具体体现,对于全面贯彻中央16号文件,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选聘辅导员助理的基本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政治强、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从10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中进行选聘,做到每个新生班级均有辅导员助理,并落实责任。

三、选聘辅导员助理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好,为人诚信;

2、工作勤勉,积极主动,作风朴实,认真负责;

3、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4、文字能力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具有较高的现代办公技能;

5、从10级主要学生干部或党员中择优选聘。

6、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行为。

四、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本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学生事务处理的有关工作;

2、关注本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映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3、准确掌握本班级学生基本信息,深入学生中间,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4、负责组织策划本班级学生活动的开展;

5、负责本班级学生的学业引导、生活向导和工作指导;

6、辅导员助理对本班级辅导员负责,服从本班级辅导员的工作安排。

五、辅导员助理的考核工作

学院对辅导员助理进行考核,考核中注重工作的实绩,尤其是在平时的工作表现。对于出现工作重大失误、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及本学期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助理要坚决取消其资格。

申请辅导员助理的同学要统一填写《吉林大学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在8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工作办公室。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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