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成功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换学生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五名在籍学生于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2011年2月开学)赴台湾成功大学交换学习。
交换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返回我校继续学业。交换学习期间学生无需向成功大学交纳学费,但必须照常向我校交纳相应的学费。学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往返旅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负担(在台最低生活费人民币约2000元/月)。
根据校际交换学生协议,学校承认学生在外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及保研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
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奖学金评定、答辩、毕业等因交换学习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充分协商,获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台湾成功大学网址http://www.ncku.edu.tw/ver2006/ch/edu/libral.htm。
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08级、2009级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委培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主要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教务系统成绩单(http://tms.jlu.edu.cn)或研究生成绩单;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1)或《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2);
(3)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
3、报名地点:前卫南区友谊会馆214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报名程序
(1)计划表发布之后,学生可根据通知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相关交换学习信息,并从校园网上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1)或《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2);本科生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则应征得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院领导的同意,由学生本人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14室);
(2)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应考试、并组织评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经评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发布在校内通知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85168982
附件: 1、《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研究生用)》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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